因緣,不一定是巧合,也不一定是業力,而是有了基礎,再加上機會的把握。
所謂基礎,是基礎的學習、基礎的訓練、基礎的認識和基礎的知識。
機會則指外在的一種動能或者力量。
本來我們沒有經歷過的、未曾聽聞的事,因為我們有某一種「基礎」,便對某一種學問、某一類狀況,產生比較特別的反應。
因此同樣的一樁事、同樣的一種狀況,其他人遇上了不一定產生功能,而在我們接觸以後,就可能產生一些功能。
因此,講因緣要有兩個要素:一個是基礎,一個是機會。
自己有了基礎,等到機會來的時候努力去促成;或者本來要產生的事,經過我們的努力,讓它消失而不發生,就叫作緣起緣滅。這便是為什麼在這個地球上,有的事在你身上可以發生,在我身上大概不發生;有的事在我身上發生,而在你身上、在你眼前、在你的經驗中可能不發生。原因是每個人各有因緣,便有不同的結果。
至於業力,有的人把它當成是一種迷信、一種奇怪的思想。
實際上,業力是我們從前做過的事、想過的念頭、說過的話而構成一種力量,由於這股力量,有的人會產生結果,有的人不會產生結果。
有的人過去講過的話、做過的事,並沒有產生什麼結果。
但是有的人,說過的話或者做過的事則有結果。
為什麼?
凡是產生結果的,就是業的力量比較強,並且自己非常重視它,又加強它,使業力愈增愈強,就可能促成一些現象或者一些事情發生。
如果業力能量比較弱的,就算講了、做了,可是並沒有在乎它,也沒有繼續去發動它、加強它,那麼這股力量慢慢就不見了。
所以,有的人業力現前,有的人業力不現前。
摘錄自《我願無窮:美好的晚年開示集》因緣是否就是業力?
文/聖嚴法師
(圖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