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從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後開始,並持續6周以上,直至1938年2月。
南京大屠殺(日語:南京大虐殺),日本國官方稱「南京事件」,是大日本帝國在侵華戰爭初期,攻占中華民國首都南京後實行佔領與掃蕩時,對於日本軍針對南京當地平民與戰俘實施的屠殺、強姦、縱火、搶劫等一系列戰爭罪及反人類罪的統稱。
繼 盧溝橋事變後,1937年8月13日,日軍進攻上海,同時為摧毀中國的抗戰意志。
從1937年8月15日至12月,對中國首都南京城實施無差別轟炸。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南京軍事法庭的調查和判決認為;
在南京大屠殺中,從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後開始,並持續6周以上,直至1938年2月。
南京城,三分之一的建築被日軍縱火燒毀。
在大屠殺中有20萬以上至30萬中國平民和戰俘遭到日軍殺害。
其中第一個月約2萬中國婦女遭日軍姦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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